来源:南皮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2-28 15:21:05 阅读量:342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5月7日至7月中旬,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南皮县财政局进行了常规巡察。9月28日,县委巡察组向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化解我县财政收支矛盾有短板。一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二是财政支出月度不均衡。
整改情况:一是最大程度上实现开源节流,做大财政收入总量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存量,实现预算收支平衡。二是通过整改进一步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的管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打破我县财政困境不够有力。一是压减一般性支出不到位,不降反增。二是专项债项目包装申报较少,未能充分发挥“稳增长”作用。三是近期争取资金额度有下降趋势。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相关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审核,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力争完成申报2022年第三批专项债券4个,通过审核后纳入基础库项目,10月底发行完毕。
3.预算监管作用发挥不明显。一是预算绩效管理政策落实有偏差。二是预算法执行有偏差,部分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
整改情况:一是实现对年初预算所有项目事前评估。当年项目监控实现全覆盖,对重大项目实行重点监控。上年所有项目事后自评全覆盖,对重大项目进行重点评价。二是国库资金按要求及时入库。
4.国有资产管理有漏洞。一是国资办对出租出借监管不严格。国资办对全县各单位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监管作用发挥不充分,导致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底数不清,数额不详。部分单位出租出借没有按国资办要求签订租赁合同书,没有到国资办备案。部分单位出租出借没有履行报备手续。二是国资办对国有资产增减信息掌握不及时。
整改情况:建立国有资产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国有资产处置及出租出借全部履行审批备案手续;全面、动态掌握全县资产整体状态。
5.民生问题关注不够。一是住房保障资金多年闲置,支付进度缓慢,到2021年底累计未安排中央、省、市县各类住房保障资金2717万元,资金量较大,未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代扣资金清算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切实发挥资金绩效。二是督促相关部门代扣养老与职业年金做到及时清算。
6.扶贫资金使用监管不够到位。一是资金计划公示执行不到位,公示内容不完整。二是项目收益分配不清晰。三是财政扶贫资金预算执行率不足100%。四是扶贫资金支出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有关文件规定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公示统筹整合方案、资金计划、绩效目标、扶贫资金使用支出情况,做到准确、完整、及时。二是督促乡村振兴局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和收益分配管理,制定详细的项目收益分配方案,做好项目收益分配,确保脱贫户持续稳定脱贫。三是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扶贫资金支出,2022年财政扶贫资金预算执行率达到了100%。四是按时间节点达到序时进度,督促相关部门尽快谋划落实项目,同时加快项目实施,在项目验收、审计、资金拨付等环节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不断加强扶贫资金的使用监管。
7.专项转移支付用于平衡当年预算。年终决算出现资金缺口时,存在挤占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用于平衡当年预算。
整改情况:严格规范预算管理,杜绝挤占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用于平衡当年预算问题再发生。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狠抓收入征管,增加可用财力,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深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强化资金支出绩效导向,平衡预算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需要使用的,足额安排预算。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局党组主体责任发挥不够到位。一是车改工作不够细致。未及时在车辆管理平台删除已处置的公车。新增公车没有按要求时限纳入车辆管理平台管理。部分更新公务车未按要求喷涂公务用车标识及安装北斗定位系统。二是涉农资金支出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处置公车做到随减随删,新增公车随增随纳,及时喷涂标识,做好动态监管,2022年公开处置公车14辆,更新公车11辆,粘贴喷涂标识的公车27辆。二是加快涉农资金项目建设进度,提升资金的支付进度,达到上级对涉农资金支出进度要求,助力乡村发展提质增效。
2.党风廉政建设有短板。一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无思路,不能做到抓经常,以开会传达上级精神为主,日常化的抓早抓小在工作中没有体现。二是纪检组监督作用发挥不到位,纪检组派驻财政局至今参加局党组会次数仅2次;派驻纪检组没有同中层干部的廉政提醒谈话;纪检组对财政局业务知识掌握不全不深,影响监督作用发挥。三是警示教育开展偏少。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明显加强。让党员干部真正在政治上成熟起来,信念上坚定起来,行动上自觉起来。二是纪检组能够精准高效的开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日常监督作用,做到抓早抓小,监督财政局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3.工作作风有待改进。一是基层调研少。调研的主动性不强,不深入。二是财政局工作人员工作作风不细。三是工作积极性相对缺乏。中央直达资金分配不及时以及督导各部门资金支持进度不能做到一周一次。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加强调研,了解基层真实情况,提高决策科学性。二是树立财政干部形象,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为群众解难题,办难事。三是中央直达资金做到及时分配下达,督促部门切实加快项目推进,确保资金高效运行,最大程度发挥使用效益。
4.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一是应记未记固定资产。二是固定资产报废处置不及时。三是未按会计制度改革要求记账,未记财务会计账。四是存在现金结算年份未按规定设置现金日记账,现金管理不规范。五是不规范报销差旅费。
整改情况:提高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水平,模范执行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账目处理,杜绝不规范行为出现。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局党组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有差距。一是党组会议研究党建问题次数少。二是局党组轻党建重业务问题较为突出,没有做到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推进。三是党组织作用弱化。党组执行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则不严格,班子会代替党组会明显。四是坚持领导班子带头抓党建不明显。五是局党组班子成员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有差距,部分班子成员缺席支部会。
整改情况:强化局党组自身建设,推动全局党员干部坚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谋划、部署、推动财政工作,切实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确保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在财政部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2.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严格。一是党组领导班子人数4人,不利于党内表决。二是超编制规定设置机构。三是股级干部调整手续不完备。四是股级干部应交流未交流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交流轮岗制度,将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股级干部,经组织考察后,列为副科级后备干部。二是根据单位人员变化和工作实际,按照三定方案,对股室岗位设置和人员进行调整;三是强化干部交流,提高干部管理水平。
3.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一是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够深刻。二是部分班子成员履职尽责不够到位,对安排、督促分管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缺少具体谋划,简单的将全面从严治党推给纪检组。三是部分机关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够深刻,工作开展无举措,简单地依靠上级安排。
整改情况:坚持一岗双责,提高从严管党治党思想认识,切实将党建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中;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提高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全局党建水平明显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78851177;电子邮箱:npxczj@163.com。
分享到:
©中共沧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沧州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0010796号-2